e商業認證
Requisitos de finalización
e認證考試
302 進口貨物之查驗及免驗
一、進口貨物查驗之目的
- 確保進口貨物與報關資料相符,防止虛報、短報及逃漏稅。
- 防止違禁品、走私品及違反國際安全規範之物品進入國內。
- 維護國家安全、社會秩序與消費者權益。
- 蒐集貿易統計資料,以供政策參考。
二、查驗之法律依據與主管機關
- 主要依據為《關稅法》及《貨物通關辦法》。
- 主管機關為財政部關務署及所屬各地海關。
- 查驗範圍與標準由海關依風險管理原則定期調整。
三、查驗原則
- 依法查驗:所有查驗均須有明確法律依據。
- 公平原則:同類貨物一視同仁,避免差別待遇。
- 效率原則:採用風險分級與電子化作業,提高通關效率。
- 安全原則:優先查驗高風險、高價值及可能危害社會安全之貨物。
- 保密原則:查驗時應保護商業機密與技術資料。
四、查驗之種類
- 書面查核
- 由海關審查報單及隨附文件,如發票、裝箱單、提單等。
- 主要核對稅則號列、貨物名稱、數量、價格與原產地。
- 實體查驗
- 實際開箱檢查貨物之種類、規格、數量與包裝。
- 查驗比例依風險評估結果決定,可為全面查驗或抽樣查驗。
- 技術查驗
- 使用X光機、光譜分析儀或AI辨識等儀器協助檢測。
- 用以辨識疑似走私品或不符報單之貨物。
五、查驗程序
- 海關通知貨主或報關業者於指定時間地點陪同查驗。
- 貨主應提供必要器具、文件與人員協助。
- 海關依抽樣原則或風險評分系統決定查驗比例。
- 查驗結果若無異常,即核准放行;如發現差異,須補報、補稅或移送偵辦。
- 查驗結果應詳實記錄,以備後續複查或統計。
六、查驗比例與風險管理
- 海關採行風險管理制度,依貨品類別、來源地、報關業者信用及交易歷史決定查驗等級。
- 查驗比例分為:
- 高風險貨物:全面查驗。
- 中風險貨物:抽樣查驗。
- 低風險貨物:書面審核或免驗放行。
- 具良好信用及合規紀錄之報關業者可列入「優質通關企業(AEO)」名單,享受快速通關與降低查驗率。
七、查驗之異常處理
- 如查獲貨名、數量、價值或原產地不符,應補報或更正。
- 若屬故意虛報、走私或夾藏行為,移送緝私或司法機關處理。
- 若有爭議,貨主得於法定期限內提出申訴或行政救濟。
八、免驗制度
- 免驗之意義
- 指經海關評估為低風險或特定條件貨物,得免實體查驗,直接放行。
- 以節省時間、促進貿易便利為目的。
- 免驗之適用情形
- 經認定為優質通關企業(AEO)或信譽良好之報關人。
- 政府機關或公共事業所需之進口物資。
- 小額快遞貨物、樣品及無商業價值物品。
- 已在原產國完成查驗並具雙邊互認(MRAs)者。
- 免驗後追查制度
- 海關保留事後查核與稽核權。
- 若事後發現虛報或違法,得補稅、撤銷免驗資格並加重處罰。
九、特殊貨物之查驗
- 保稅貨物:由海關與園區管理機關共同查驗。
- 檢疫貨物:需配合農業、衛生或動植物檢疫機關共同執行。
- 軍事、外交及救援物資:可依專案報備程序辦理查驗或免驗。
十、查驗現代化與智能化發展
- 推動非侵入式查驗技術(如X光掃描、AI影像比對)以加速通關。
- 應用電子報關與風險資料庫,建立「智慧關務」查驗機制。
- 建立跨境資訊共享平台,強化查驗透明度與國際合作。
- 發展「預先通關審核」制度,貨物抵達前完成查驗與稅則確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