e商業認證
Requisitos de finalización
e認證考試
105 光票買入及託收
一、光票之意義
- 光票係指不附商業單據之票據,通常為匯票、支票或本票等。
- 與「跟單票據」不同,光票不涉及貨物裝運單據,因此多用於非貿易性之資金往來。
- 銀行辦理光票買入或託收,主要係為代客收取境外付款或墊付款項。
二、光票買入業務
- 定義
1) 光票買入係銀行向客戶先行墊付票據金額,並代為向境外付款行收取票款。
2) 銀行在收妥票款後,再行核銷墊付金額。 - 性質
1) 屬銀行短期融資性質,帶有一定信用風險。
2) 票據經銀行買入後,所有權轉移至銀行,客戶應保證票據真實有效。 - 辦理條件
1) 申請人須為銀行核准辦理外匯業務之客戶,並具良好往來紀錄。
2) 所提交票據應為即期或短期付款票據,且出票人或付款行信用良好。 - 辦理程序
1) 客戶填具光票買入申請書,並提交票據正本。
2) 銀行審核票據真實性、金額、出票日期、付款地點及簽章。
3) 銀行依內部核定比率墊付款項,通常為票面金額百分之九十至一百。
4) 票據寄往境外付款行託收。
5) 收妥票款後核銷墊付並結清利息及費用。 - 匯率與結匯
1) 光票買入屬銀行先行墊付,故須依即期買入匯率換算。
2) 客戶收取之款項視為結售外匯,銀行對客戶為買匯。 - 風險管理
1) 票據若遭拒付,銀行得向客戶追索。
2) 銀行應評估票據之信用及國別風險,必要時要求擔保或保險。
三、光票託收業務
- 定義
1) 光票託收係銀行依客戶委託,代為向境外付款行收取票款。
2) 銀行僅負責代收,不先行墊付金額。 - 性質
1) 屬代收性質,銀行不承擔付款風險。
2) 客戶收妥款項後方能結匯或入帳。 - 辦理條件
1) 客戶須為合法持票人,票據須為外幣計價並可兌現。
2) 票據須附正確付款行名稱、地址與票據號碼。 - 辦理程序
1) 客戶填具光票託收申請書,附上票據正本。
2) 銀行檢查票據真偽及格式後,寄交其往來銀行或代理行託收。
3) 收妥票款後入帳或通知客戶結匯。
4) 若遭退票,銀行通知客戶領回票據。 - 費用計收
1) 銀行可按票面金額一定比例收取託收手續費。
2) 若涉及郵遞或電報費用,依實際支出計算。
四、光票買入與託收之比較
- 墊付款項:光票買入由銀行先行墊付,光票託收則不墊付。
- 風險承擔:光票買入由銀行承擔拒付風險,光票託收風險由客戶自負。
- 性質差異:光票買入屬信用性業務,光票託收屬代辦性業務。
- 收費方式:光票買入收取利息與手續費,光票託收僅收手續費。
五、光票之種類
- 依票據性質區分:
1) 匯票(Draft):出票人委託付款人支付特定金額給收款人。
2) 支票(Cheque):由出票人委託銀行於見票時付款。
3) 本票(Promissory Note):由出票人承諾於指定日期付款給收款人。 - 依票據來源區分:
1) 商業票據:企業間交易所開立之票據。
2) 個人票據:個人往來或贈與之支付工具。
3) 銀行票據:由銀行或金融機構簽發,信用程度最高。
六、票據託收與清算流程
- 銀行將票據寄交其代理銀行或清算銀行辦理收款。
- 若票據經受款銀行付款,款項匯回並通知客戶。
- 若票據遭拒付,應即通知客戶並退回票據正本。
- 銀行於託收完成後應登錄帳務並留存紀錄備查。
七、申報與帳務處理
- 光票買入或託收涉及外匯結售或結購時,應依金額申報。
- 結售外匯時銀行開立買匯水單,結購外匯時開立賣匯水單。
- 銀行應保存光票買入及託收相關單據與記錄至少五年。
八、重點整理
- 光票為不附商業單據之票據,主要用於非貿易性收付。
- 光票買入由銀行先墊付,光票託收則由銀行代收不墊付。
- 光票買入銀行對客戶為買匯,應開立買匯水單。
- 若票據遭拒付,銀行可依法向客戶追償墊付款項。
- 光票託收收妥款項後,客戶方可結售或入帳。
- 票據真偽與付款行信用為光票業務審核重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