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02 關務基本概念

一、關務之目的與性質

  1. 關務的目的
    1. 維護國家經濟主權,透過關稅調整進出口貿易。
    2. 增加政府財政收入,作為公共建設及社會福利的財源。
    3. 保護國內產業,避免低價外貨衝擊本地市場。
    4. 維護社會安全與公共利益,防止違禁品、毒品及有害物入境。
  2. 關務之性質
    1. 屬於國家行政權的一環,為財政與貿易管理兼具之業務。
    2. 同時具稅收、管制與服務功能,兼顧國家利益與商業便利。

二、關稅之意義與種類

  1. 關稅之意義
    1. 關稅是對進出口貨物徵收的稅捐,為政府重要的財政收入之一。
    2. 其目的除增加國庫外,亦用以調節國內外商品價格與貿易結構。
  2. 關稅之種類
    1. 從徵收標準分:
      a. 從價稅:依貨物完稅價格(CIF或FOB)按比例徵收。
      b. 從量稅:依貨物數量、重量或體積為基準徵收。
      c. 從價從量並徵稅:結合上述兩者方式並行徵收。
    2. 從貿易性質分:
      a. 進口稅:對進口貨物課徵,為我國關稅之主要部分。
      b. 出口稅:對出口貨物課徵,用以維持資源平衡或價格穩定。
    3. 特別稅:包括反傾銷稅、反補貼稅與保障稅等,用以維護公平貿易。

三、關稅課徵原則

  1. 依法課稅原則:所有關稅徵收必須以法律為依據,不得任意課徵。
  2. 公平合理原則:同類貨物應課同一稅率,確保貿易公平。
  3. 保護與開放兼顧原則:關稅應兼顧國內產業發展與國際貿易義務。
  4. 簡政便民原則:通關程序應簡化,提高行政效率與貿易便利。

四、關稅課徵程序

  1. 課稅主體
    1. 主管機關為財政部關務署及所屬各地海關。
    2. 受稅義務人為進口或出口貨物之報關人。
  2. 課稅依據
    1. 以「關稅法」及「海關進口稅則」為準。
    2. 進口貨物以報關時之稅率及完稅價格為計算基準。
  3. 課稅程序
    1. 申報:由報關業者或貨主向海關提出進口報單。
    2. 審核:海關查核貨物品名、稅則號列及價格。
    3. 徵稅:核定稅額後通知繳納。
    4. 放行:稅款繳清後貨物放行出關。

五、通關之意義與程序

  1. 通關意義
    1. 指貨物經海關查驗、核稅及放行的過程。
    2. 通關是國際貿易的重要環節,關係企業效率與國家安全。
  2. 通關程序
    1. 進口通關:報關、查驗、完稅、放行。
    2. 出口通關:報關、查驗、放行。
  3. 通關方式
    1. 正常通關:依一般程序報關、查驗與核稅。
    2. 簡易通關:針對低風險或特定貨物採行快速放行制度。
    3. 電子通關:以網路報關系統(如EZWAY或EDI)處理全流程。

六、報關人與報關業

  1. 報關人
    1. 指依法向海關辦理報關手續之自然人或法人。
    2. 分為專業報關人與自用報關人兩類。
  2. 報關業
    1. 指專門承辦報關事務的商業機構,須領有報關業執照。
    2. 主要服務項目包括文件製作、稅則歸類、估價及通關代理。
    3. 報關業之經營應遵守誠信與保密原則。

七、關務與貿易管理之關係

  1. 關務為國際貿易的門戶,肩負貿易安全與稅收雙重任務。
  2. 關稅政策可作為政府調整貿易結構與產業發展的工具。
  3. 關務機關與經濟部國貿署協同執行貿易管制措施。

八、關務行政之現代化

  1. 電子報關與自動化系統(e-Customs)取代人工程序,提高效率。
  2. 推行企業優質認證(AEO)制度,提升安全與信任度。
  3. 引進風險管理與資料分析技術,強化貨物查驗精準度。
  4. 發展智慧關務與AI查驗系統,促進通關數位化與透明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