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4. 神父修女

神父開車載著修女,十字路口等紅燈的時候,忍不住伸出手,放在修女的膝蓋上。

修女說:“神父,你記得《路加福音》第14章第10節嗎?”

神父一聽,尷尬地收手。

下一個十字路口,等紅燈的時候,神父又伸出手,放在修女的大腿上。

修女又重複了一遍:“神父,《路加福音》第14章第10節。”

神父聽了,羞愧地低頭:“對不起,我控制不住我自己啊!”

回家後,神父打開《聖經》,翻到《路加福音》第14章第10節。

上面寫著:“受人邀請的時候,要先坐在不受重視的位子上,好讓人對你說:『朋友,請上坐!』。 那時,你多有面子啊!

意思是說:不要急著動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