¡#J5. Indira Carr國際貿易法《International Trade Law》

1. 國際貿易法的本質

調整跨境貨物、服務與資金流動的規範體系。

涉及 國際公法(國與國之間的協定) 與 國際私法(跨國商業契約、爭端解決)。

目標:促進自由貿易、確保公平競爭、解決爭端。

2. 世界貿易組織(WTO)

核心協定:

GATT(貨物貿易總協定)

GATS(服務貿易總協定)

TRIPS(智慧財產權協定)

基本原則:最惠國待遇(MFN)、國民待遇(NT)、透明性。

爭端解決機制:WTO 的爭端解決機構(DSB)具有強制性與約束力。

3. 國際貿易契約

常見契約:國際買賣契約、代理、分銷、合資。

國際貨物買賣契約公約(CISG):

國際買賣的主要法律框架。

涵蓋契約成立、當事人義務、違約與救濟。

特點:重視實務操作、靈活、減少不同國家法律衝突。

4. 貿易融資與支付

主要工具:信用證(L/C)、託收(Collection)、保理(Factoring)、銀行擔保。

法律依據:

UCP 600(信用證慣例規則)。

URC(託收統一規則)。

5. 運輸與保險

提單(B/L):運輸契約 + 收貨證明 + 物權憑證。

國際規則:海牙規則、漢堡規則、鹿特丹規則。

貨物保險:ICC(協會貨物保險條款),界定風險範圍與賠償。

6. 爭端解決

法院訴訟:依據國內法律與司法管轄權。

仲裁(Arbitration):國際商業爭端常用,具保密性與靈活性。

主要機構:ICC 國際商會仲裁院、LCIA 倫敦國際仲裁院、SIAC 新加坡國際仲裁中心。

調解與協商:常作為訴訟或仲裁前的替代方案。

7. 當代議題

區域貿易協定(RTA):EU、NAFTA、ASEAN,可能挑戰 WTO 普遍性原則。

貿易與環境:如何兼顧自由貿易與永續發展。

貿易與人權:強迫勞動、童工、企業社會責任(CSR)。

數位貿易與電子商務:跨境數據流、隱私與管轄問題。

國際貿易法的核心在於 以 WTO 規範為基礎,輔以契約、金融、運輸、仲裁等制度,在全球化背景下平衡 自由貿易、國家主權與新興議題(環境、人權、數位化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