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##T3. 經銷與代理實務
一、一句話重點
國際貿易不只是賣東西,而是找對人幫你賣。
經銷與代理的差別,就在於——誰真正「擁有」貨與風險。
二、為什麼要懂經銷與代理?
當台灣企業走向國際市場時,最難的不是生產,而是「銷售」。
在語言、法規、文化都不同的情況下,
與其自己衝,不如找當地合作夥伴——但要選對角色。
一句話記:
經銷幫你賣貨,代理幫你賣信任。
三、基本概念
項目 |
經銷(Distributor) |
代理(Agent) |
貨物所有權 |
經銷商買斷後再轉售 |
代理不買貨,只居間撮合 |
獲利方式 |
買賣價差 |
抽佣或佣金(Commission) |
承擔風險 |
自行承擔庫存與市場風險 |
由委託方承擔風險 |
控制權 |
較獨立,可自行定價與行銷 |
受委託人指示,彈性較低 |
法律關係 |
屬於買賣契約關係 |
屬於代理契約關係 |
適用場合 |
市場成熟、產品明確 |
市場新開拓、品牌導入期 |
一句話區分法:
經銷商自己「進貨賣貨」,代理商只是「介紹成交」。
四、經銷模式的實務重點
優點
台灣出口商可快速擴張市場,省下直營成本。
經銷商熟悉當地市場、文化、法規。
貨款可提前收回,降低呆帳風險。
缺點
讓利空間大,利潤被經銷商吃掉一部分。
品牌形象與售價控制力下降。
經銷商若改賣競品,難以約束。
經銷合約重點條款
經銷區域與獨家權(Exclusive / Non-exclusive)
最低採購量與銷售目標
付款條件(信用期、預付款比例)
經銷價格政策與售後服務責任
解約與爭議解決條款
小提醒:合約寫「Exclusive Distributor」時,
等於你同意該地區只有他能賣你的產品。別輕易簽。
五、代理模式的實務重點
優點
不需出口商自行設立分公司即可拓展市場。
由代理人開發客戶、參展、報價,省下業務成本。
適合產品單價高、技術複雜、售後需求重的產業(如機械、醫材)。
缺點
貨款收回與控制較慢。
代理人可能代表多品牌,忠誠度不一。
若關係不明,可能被認定為「常設機構(PE)」,影響稅務。
代理合約重點條款
委任範圍(地區、產品線)
佣金比例與支付時點(成交或收款後)
代理期間與續約條件
不競業條款(禁止代理競品)
合約終止後的佣金權利
關鍵提醒:代理人不能以自己名義簽約或收款,
否則可能被誤認為「經銷商」,影響法律定位。
六、台灣企業常見誤區
「找朋友當代理」卻沒簽約
→ 一旦發生爭議,無法證明關係屬性。
把經銷當代理(或反之)
→ 銷售結構、報稅義務與風險全錯位。
忽略地區重疊
→ 兩家經銷商打價格戰,害品牌崩盤。
代理終止沒處理後續佣金
→ 被前代理告上法院要求「銷售後持續佣金」。
七、選擇策略建議
企業階段 |
建議型態 |
操作策略 |
初入國際市場 |
代理制 |
以低成本開拓市場,快速試水溫。 |
市場穩定期 |
經銷制 |
提高銷售掌控度與品牌能見度。 |
品牌成熟期 |
混合制 |
關鍵區域直營,其他區域經銷。 |
例如:台灣品牌在東南亞找代理開市 →
銷量穩定後轉為獨家經銷 → 成熟市場再設立分公司直營。
八、真實案例
一家台灣健康食品公司在馬來西亞以代理制起家,
由當地代理負責推廣、報關、通路鋪設。
品牌成功後,改以獨家經銷制,由新夥伴進貨自負盈虧。
結果品牌控制力提升,售價穩定,年銷售翻倍。
教訓:代理幫你開門,經銷幫你佔地。
九、課堂延伸思考
如果你的公司要打進印尼市場,你會選擇代理還是經銷?
簽約時應如何平衡「控制力」與「誘因」?
當經銷商囤貨或降價清倉時,品牌該如何反應?
十、結語
經銷與代理是台灣企業走向國際的兩條關鍵道路。
懂得運用經銷,你能快速擴張;
善用代理,你能穩健滲透。
最重要的是:不論誰幫你賣,你要永遠掌握品牌與資訊主導權。
國際貿易中的經銷 (Distributor) 與代理 (Agent) 業務,這兩種模式是企業拓展海外市場時最常見的選擇。
1. 基本定義
代理 (Agent)
代理人代表出口商(原廠/供應商)進行銷售,通常不持有貨品。
主要職責:推廣、介紹客戶、協助談判。
收益模式:抽佣金(commissions),通常佔成交額的 3%–10%。
法律地位:代理人是「中間人」,不承擔庫存與付款風險。
經銷 (Distributor)
經銷商以「買斷」的方式向出口商採購,再自行銷售給當地市場。
主要職責:進口、倉儲、推廣、銷售、售後服務。
收益模式:賺取「進口價與銷售價」的差價。
法律地位:經銷商是「獨立買家」,承擔庫存、付款與市場風險。
2. 兩者比較
項目 |
代理 (Agent) |
經銷 (Distributor) |
是否持有貨品 |
不持有 |
買斷持有 |
主要收入 |
佣金 |
差價 |
風險承擔 |
低(不負責庫存) |
高(需承擔庫存與市場風險) |
對市場控制力 |
出口商控制力較強 |
經銷商掌握市場自主權 |
投資需求 |
較低 |
較高 |
售後服務 |
出口商主導 |
經銷商負責 |
法律關係 |
代表出口商行事 |
獨立經營,與出口商買賣關係 |
3. 應用情境
適合用代理 (Agent) 的情況
企業剛進入某國市場,不熟悉當地法規與客戶。
想保留對價格與品牌的高度控制。
不想承擔當地的庫存與資金壓力。
適合用經銷 (Distributor) 的情況
市場龐大,需要當地企業全盤經營(推廣、售後)。
產品需要大量投入市場(快消品、電子產品)。
出口商不想承擔當地市場的經營風險。
4. 合同要點
代理合同:重點在佣金比例、付款時間、代理區域、是否為獨家代理。
經銷合同:重點在價格政策、最低採購量、付款條件、售後責任、是否獨家經銷。
5. 實際案例
台灣食品企業出口到歐洲:
如果企業想測試市場,可以先找 代理人,由代理人介紹通路商與餐飲業者,降低投入成本。
如果市場需求已確認,企業可以改與 經銷商合作,讓對方進口大量貨品並鋪貨到超市與零售網。
德國機械設備公司進入東南亞:
由於產品複雜、需要售後維修,選擇當地 經銷商 比較合適,因為他們能提供倉儲與技術服務。
總結
在國際貿易中:
代理 = 輕資產、低風險、適合試水溫。
經銷 = 重資產、高風險,但能快速擴大市場。
出口商常會 先找代理 → 再轉經銷,或根據產品性質同時使用兩種模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