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¿#P1. 貨櫃場作業程序(Container Yard / Container Freight Station Operations)
貨櫃場是貨櫃在裝船前與卸船後的暫存、裝卸、檢查與通關場所。
整個作業可分為兩大流程:
一、出口程序(Export Procedure)
當出口貨物準備出運時,整個流程從貨主備貨開始,直到貨櫃上船為止。
分別依貨櫃類型分為 整櫃(CY) 與 拼櫃(CFS) 作業。
出口整櫃(CY, Container Yard)作業流程
- 備貨完成
貨主準備好出口貨物及相關文件。 - 向船公司或承運人簽發裝櫃指示書(S/O, Shipping Order)
確認航次、艙位與貨櫃配置。 - 提領空櫃與封條
貨主依 S/O 到指定堆場提領空櫃,並領取封條。 - 簽發貨櫃交接單(EIR, Equipment Interchange Receipt)
記錄空櫃交接狀況,是貨櫃租用的法律憑證。 - 貨主裝櫃並加封
在自家工廠或倉庫裝貨,加封後貼上封條。 - 貨櫃清單(CLP, Container Load Plan)填報
列明貨物品名、重量、裝櫃方式等,供船公司與海關查核。 - 重櫃回場(Return Loaded Container)
裝好貨的重櫃回到港區貨櫃場待驗放。 - 通關檢查與海關加封
通過報關後由海關檢查,必要時重新加封。 - 貨櫃清單(CLL, Container Loading List)簽發
確定裝載清單無誤,準備裝船。 - 船邊裝船(On-board Loading)
貨櫃由起重機吊裝至船上,完成出口程序。
出口拼櫃(CFS, Container Freight Station)作業流程
- 卡車送貨至拼櫃倉(CFS)
貨主送部分貨物到貨櫃集散站。 - 櫃場點收、收倉簽證與投單
貨物入倉後登記重量與件數。 - 貨物通關與放行
報關後經海關查驗放行。 - 櫃場填裝櫃清單(CLP)
將多家貨主的貨物整併於同一櫃內。 - 櫃場裝櫃加封
統一封條與標記。 - 簽發貨櫃清單(CLL)後,貨櫃送往船邊裝船。
出口程序的核心在於「貨櫃狀態管理」與「通關放行控制」,確保每一櫃貨物合法、封條正確、可即時上船。
二、進口程序(Import Procedure)
進口程序是貨櫃抵達港口後的整體運作流程,分為整櫃(CY)與拼櫃(CFS)兩類作業。
進口整櫃(CY)作業流程
- 船邊進口(Vessel Arrival)
船舶靠港卸櫃,貨櫃送至堆場。 - 整櫃備提(Preparation for Pickup)
承攬人整理提貨資料。 - 換取提單(D/O, Delivery Order)與繳交費用
貨主繳清運費、碼頭費、文件費後,向船公司換取提貨單。 - 報關
貨主或報關行向海關報驗。 - 進口集中查驗(如抽驗)
若海關指定查驗,則開櫃檢查。 - 海關驗放
完成審核後發出放行。 - 提領重櫃(Delivery of Loaded Container)
貨櫃自堆場提離,送往貨主倉庫。 - 簽發EIR(貨櫃交接單Equipment Interchange Receipt)
記錄貨櫃交接情況,包括:貨櫃號碼與型式尺寸、交接地點與時間、交接雙方(承運人與收貨方)、貨櫃狀況(是否有損壞、污染等)等。 - 拆櫃還櫃
貨主卸貨後歸還空櫃至堆場。 - 空櫃檢查、交還押金或結算延滯費。
進口拼櫃(CFS)作業流程
- 船邊卸貨 → 進口重櫃 → 送CFS倉
貨櫃移入拼櫃倉待拆櫃。 - 拼櫃拆櫃(De-consolidation)
依貨主分貨。 - 貨主換取提單(D/O)與繳交費用。
- 報關與海關驗放。
- 提領貨物、交倉租費,完成進口作業。
進口程序的核心在於「提單換取、報關驗放、貨櫃歸還」。
整櫃與拼櫃的差別在於貨物是否由單一貨主或多貨主共同裝運。
三、出口與進口程序對照重點
比較項目 |
出口程序 |
進口程序 |
起點 |
貨主備貨 |
船舶靠港 |
文件 |
S/O、CLP、CLL、EIR |
D/O、EIR |
通關 |
報關 → 海關放行 → 裝船 |
報關 → 查驗 → 放行 |
關鍵動作 |
裝櫃、加封、回場、裝船 |
換單、報關、提貨、還櫃 |
結束點 |
貨櫃上船 |
空櫃歸還堆場 |
- 貨櫃場(CY / CFS)是貨物流與文件流交會的關鍵節點。
- 出口強調「封條安全」與「艙位確認」,進口強調「提單換取」與「清關放行」。
- CY 處理整櫃,CFS 處理拼櫃。
- 每個階段均需文件核對(S/O、CLP、CLL、D/O、EIR),以確保物流鏈的可追蹤性與合法性。
¿#貨櫃裝卸與艙面配置(Container Stowage and Handling)
一、貨櫃艙面配置圖(Stowage Plan / Bay Plan)
- 貨櫃艙面配置圖,又稱 Bay Plan,是船舶裝貨前由貨運規劃師(Cargo Planner)與大副(Chief Officer)共同制定的貨櫃裝載計畫。
- 它詳細標示每一個貨櫃在船上的位置,確保:
(1) 船舶平衡穩定。
(2) 卸貨順序正確(先卸的在上層,後卸的在下層)。
(3) 貨櫃安全(重量、危險品、冷藏櫃位置合理)。 - 艙面配置圖可視為整艘船的地圖,決定每個貨櫃的擺放位置、上船及卸船時間。
二、貨櫃裝卸的主要原則
- 依卸貨順序排列
(1) 最先卸貨的櫃放在最上層。
(2) 最後卸貨的櫃放在最底層。
(3) 目的:在中途港可快速卸貨,避免重新堆櫃(Restow)。 - 依重量分層
(1) 重櫃(Heavy Containers)放下層。
(2) 輕櫃(Light Containers)放上層。
(3) 目的:維持船舶穩定(Metacentric Height, GM)。 - 依貨物性質分類
(1) 危險品櫃(Hazardous Cargo):易燃或爆炸貨應放甲板上通風處;遇光易變質貨放艙內避光處。
(2) 冷藏櫃(Reefer Containers):應放於有電源插座的位置。
(3) 液體滲漏貨櫃(Dry Hide, Wet Cargo):放於下層邊緣,避免污染其他貨物。
(4) 異形貨櫃(OOG, Out-of-Gauge Cargo):使用平板櫃(Flat Rack)或開頂櫃(Open Top),需留有上方空間。 - 考慮航線與港序
(1) 根據 POL(Port of Loading)與 POD(Port of Discharge)安排。
(2) 按航線順序分區堆放,避免中途港卸錯櫃。 - 重視船體結構與艙蓋高度
(1) 裝載時應考慮艙蓋(Hatch Cover)高度限制。
(2) 若使用 40 英尺高櫃(High Cube),須確保艙蓋能關閉。
三、貨櫃位置的命名規則(Bay – Row – Tier)
- 每個貨櫃在艙面配置圖上皆有唯一代號:Bay–Row–Tier。
- 三項代號意義如下:
(1) Bay(貨艙縱向位置):由船頭(Bow)至船尾(Stern)編號,奇數為 20 呎櫃、偶數為 40 呎櫃。
(2) Row(橫向位置):從船中線向外編號,左舷(Port Side)為偶數,右舷(Starboard Side)為奇數。
(3) Tier(垂直層數):由下往上,每層編號相差 2(如 02、04、06)。 - 例如:Bay 14 / Row 06 / Tier 82 表示第 14 貨艙、第 6 列、上層第 82 層位置。
四、貨櫃裝卸作業流程(Handling Operation Flow)
- 裝船(Loading)
(1) 貨櫃進港後先暫存於堆場(CY)。
(2) 依 Bay Plan 安排吊裝順序。
(3) 起重機(Quay Crane)吊櫃上船。
(4) 大副確認位置並加固(Lashing)。
(5) 更新艙面配置(Stowage Plan Update)。 - 卸船(Unloading)
(1) 按目的港順序卸櫃。
(2) 吊櫃下船後進入堆場報關放行。
(3) 空櫃歸還或轉運至下航線。
(4) 更新艙面配置紀錄。
五、艙面配置的數位化管理
- 現代船舶裝卸已全面使用數位軟體輔助管理。
- 常用系統包括 MACS3、Cloud CASP、ASP 等。
- 系統可模擬整艘船三維結構,根據貨櫃重量與航程自動生成最佳配置,確保船舶穩定(如 GM 值、吃水線、配重等)。
六、艙面配置的重要性(Why It Matters)
- 安全航行:保持重心平衡,避免傾覆。
- 提升效率:依港序裝卸,減少重複搬運。
- 防止損壞:合理配置危險品與冷藏櫃。
- 節省成本:降低港口重堆櫃(Restow)費用。
- 符合法規:遵守 IMDG 危險品規範與 SOLAS 安全要求。
七、簡要小結
- 裝卸計畫:以安全與效率為核心,依重量與卸港順序配置。
- 作業原則:重下輕上、先卸後裝、危險品隔離、冷櫃有電源。
- 管理工具:Bay Plan、Stowage Software、IMDG 規範。
- 責任人:由大副(Chief Officer)統籌,港口作業人員執行。
以下為重新整理後的版本,已刪除圖案及資料來源,並以編號呈現,語句保持清晰完整:
¿#貨櫃搬運作業(Container Handling Operations)
(1) 海陸法(Sea-land Method)或車架法(Chassis System)
流程:貨櫃船 → 起重機 → 拖車 → 堆積場停放 → 拖車
說明:貨櫃直接吊到拖車上,由拖車將貨櫃送到堆場或提貨區。這種方式裝卸速度快、搬運路線短,但堆場需要較大空間來停放拖車。
適用情況:貨量中等、碼頭空間充足的港口。
(2) 美新法(Matson Method)或跨載機法(Straddle Carrier System)
流程:貨櫃船 → 起重機 → 跨載機 → 堆積場 → 跨載機 → 拖車
說明:利用跨載機(Straddle Carrier)在堆場中直接搬運貨櫃,能靈活堆放與提取貨櫃,減少對拖車的依賴。
優點: 運作彈性高。
缺點: 跨載機成本較高,維修複雜。
適用情況:大型、繁忙的國際港口。
(3) 格雷斯法(Grace Line Method)或堆高機法(Fork Lift Truck System)
流程:貨櫃船 → 起重機 → 堆高機 → 堆積場 → 堆高機 → 拖車/鐵路平車
說明:以堆高機(Forklift)進行貨櫃的短距離搬運與堆疊。
優點: 適用於中小型港口,操作靈活。
缺點: 僅能搬運較小的貨櫃(通常 20 呎),效率較低。
適用情況:貨量較小、場地有限的碼頭或內陸貨櫃站。
(4) 海運法(Marine Line Method)或門式移載機法(Transtainer System)
流程:貨櫃船 → 起重機 → 拖車 → 門式移載機 → 堆積場 → 門式移載機 → 拖車/鐵路平車
說明:這是現代化集裝箱碼頭常用方式。
門式移載機(Transtainer)在堆場上方作業,可高層堆疊貨櫃,利用自動化系統管理。
優點: 高效率、高密度堆存。
缺點: 設備昂貴、維護成本高。
適用情況:自動化、大型港口與轉運中心。
(5) 駛進駛出法(Roll-on/Roll-off System, Ro-Ro)
流程:貨櫃船 → 拖車 → 堆積場停放 → 拖車
說明:貨車或拖車直接駛入船艙裝卸貨櫃,不需起重機。
優點: 快速、省人力。
缺點: 僅適用於可駛入貨艙的 Ro-Ro 船,貨櫃必須配合底盤車架。
適用情況:汽車運輸、短途航線或滾裝船港口。
總結
搬運法 |
主要設備 |
優點 |
缺點 |
適用港口類型 |
海陸法 |
拖車、起重機 |
快速、簡單 |
占地大 |
中型港 |
美新法 |
跨載機 |
機動靈活 |
成本高 |
大型港 |
格雷斯法 |
堆高機 |
操作簡易 |
效率低 |
小型港 |
海運法 |
門式移載機 |
高效率、高密度 |
投資高 |
自動化大型港 |
駛進駛出法 |
拖車(可上船) |
省時省力 |
船型限制 |
滾裝港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