##乙108-1B-201

【案例主題】
空運計費重量與級距優化,進口完稅價格與貨物稅計算

【案例概要】
台灣ABC公司安排空運3箱貨物到美國紐約,需比較毛重與體積重決定計費重量,並評估是否把計費重量進位到較高門檻以換取更低單價,達到總運費最小化。同章另有進口稅費題:自日本進口彩色電視機30台,依FOB、海運費與保險費計算完稅價格,再算關稅與貨物稅。重點是單位換算、取整規則與稅基順序,任何一步錯會連鎖影響結果。

【案情介紹】
一、空運運費
ABC公司空運3箱至紐約,每箱毛重33公斤,尺寸24吋18吋16吋。航空公司GCR費率為:最低收費2200元;45公斤級距每公斤392元;100公斤級距每公斤279元;另有更高級距。題目要求計算計費重量與總運費。
二、進口稅費
ABC公司自日本進口彩色電視機30台,FOB Yokohama每台2504.25美元,海運費1125美元,保險費604.85美元,適用匯率30.945元,關稅率10%,貨物稅率13%,題目要求完稅價格與貨物稅。

【案情分析】
一、空運計費重量與總運費
1 體積重量
每箱尺寸換算公分:24吋為60.96公分,18吋為45.72公分,16吋為40.64公分。
每箱體積重等於60.96乘45.72乘40.64再除以6000,約為18.94公斤。
3箱體積重合計約56.82公斤。
2 實際重量
毛重合計為33乘3等於99公斤。
3 計費重量判定與級距優化
計費重量取毛重與體積重較大者,因此基礎計費重量為99公斤。
但費率以級距計價時,99公斤落在45到未滿100公斤級距,單價較高;若將計費重量進位到100公斤,即可套用100公斤級距的較低單價,總運費反而降低。這是空運實務常見的「補1公斤降單價」的最佳化。
4 總運費
若以99公斤按45級距單價301元計算,總運費為99乘301等於29799元。
若進位到100公斤按100級距單價279元計算,總運費為100乘279等於27900元。
因此本案選擇進位後計費重量100公斤,總運費27900元。

二、進口完稅價格與貨物稅
1 完稅價格
FOB總額為2504.25乘30等於75127.5美元。
加上海運費1125美元與保險費604.85美元,CIF基礎為76857.35美元。
乘匯率30.945,完稅價格為76857.35乘30.945等於2378350.73075元,依題意取整為2378351元。
2 關稅
關稅為2378351乘10%等於237835.1元,取整為237835元。
3 貨物稅
貨物稅稅基為完稅價格加關稅:2378351加237835等於2616186元。
貨物稅為2616186乘13%等於340104.18元,取整為340104元。

【爭議大綱】
一、計費重量取大原則下,是否允許以級距進位降低總成本,進位決策的判斷邏輯。
二、完稅價格以FOB加運保再乘匯率的順序是否正確,取整規則如何影響稅額。
三、貨物稅稅基是否包含關稅,若漏算會造成稅額低估。

【意見討論】
正方立場(正確方):空運先比毛重與體積重取大,再用級距進位做成本最佳化;稅費依稅基順序計算並按規則取整。代價是計算較繁瑣,但能避免運價與稅額被要求重算。
反方立場:計費重量只能照99公斤,不應進位;稅費可用四捨五入概算即可。代價是可能錯失運費最佳化,且報關稅額容易與海關核定不一致。

【參考解答】
一、計費重量為100 KGS。
二、總運費為NTD 27,900。
三、完稅價格為NTD 2,378,351。
四、貨物稅為NTD 340,104。

【相關法規】
IATA空運計費重量原則
中文:計費重量取毛重與體積重較大者,並依級距計價

Customs Act
中文:關稅法(台灣)

Commodity Tax Act
中文:貨物稅條例(台灣)

【大綱】
空運可用級距進位降總價;進口稅費按完稅價格、關稅、再算貨物稅,順序與取整要一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