##乙109-2B-201

【案例主題】
空運計費重量與升級距比較,反傾銷稅負的到岸成本試算

【案例概要】
台灣ABC公司一方面以空運出口零組件,需在實重與體積重之間判定計費重量,並比較不同計費級距的總費用以避免多付運費;另一方面自韓國進口不銹鋼冷軋鋼品,除一般完稅價格換算外,還要把反傾銷稅納入到岸成本與報價模型。此案用兩段計算訓練學生同時掌握物流計價與關務稅負,並理解企業如何用系統化工具降低試算錯誤與稅負突增風險。

【案情介紹】
一、航空運費
ABC公司空運出口一批貨物:30 PCS,5 PCS/CTN,共6箱。每箱尺寸24吋×24吋×36吋,每箱毛重48公斤。航空公司提供一般貨物運價(GCR)級距:MIN 2,200;-45公斤402;+45公斤302;+100公斤278;+300公斤211;+500公斤182(幣別NTD)。題目要求計費重量與航空運費。

二、進口稅費與反傾銷稅
ABC公司於近期進口不銹鋼冷軋鋼品,申報FOB USD80,000,運費USD2,200,保險費USD500。海關報關適用匯率賣出30.39、買入30.29(USD對NTD)。該貨品適用反傾銷稅率37.65%,另需計算推廣貿易服務費。題目要求DPV、反傾銷稅與推廣貿易服務費。

【案情分析】
一、空運計費重量的核心是「實際毛重與體積重量取大者」。體積重的單位換算(英吋轉公分)是最常見的人為錯誤點,企業通常會用報價系統或運輸管理系統自動換算,避免業務端手算出錯。
二、運價級距不只看每公斤單價,還要看「總價」。有些情況升到更高級距(例如用500公斤計)雖然重量變大,但單價降低,反而更省,必須做總額比較。
三、反傾銷稅屬政策型成本,對採購與報價影響巨大。企業實務會把DPV、特別關稅與服務費做成標準成本模組,並設定稅率變動預警,讓採購能快速評估改供應地或改合約條款。

【爭議大綱】

  1. 空運計費重量採體積重時,如何用級距總價比較避免「看單價決策」造成多付。
  2. 反傾銷稅應如何納入到岸成本,並在採購合約與報價中分攤或轉嫁。
  3. 匯率採用賣出或買入的判斷,對DPV與稅費的影響與常見錯誤。

【意見討論】
正方立場:空運運費照計費重量直接套用對應級距即可,不必做升級距比較
代價與風險:可能錯失更低總價方案;長期高頻出貨會累積顯著成本。

反方立場:必須比較相鄰級距的總價,必要時升級距更省;稅負也要以到岸總成本模型決策
代價與風險:需要建立工具化試算流程,但可穩定毛利與報價準確度。

正確方:反方較正確。

【參考解答】
一、航空運費

  1. 計算實際毛重
    6箱×48公斤=288公斤。
  2. 計算體積重量
    24吋=60.96公分,36吋=91.44公分。
    每箱體積重=(60.96×60.96×91.44)÷6000;6箱合計約339.91公斤。
  3. 計費重量
    體積重量較大,取340公斤。
  4. 航空運費(總價比較)
    以340公斤套用+300公斤級距:340×211=71,740 NTD。
    若升到500公斤級距:500×182=91,000 NTD。
    取較低者,航空運費=71,740 NTD。

二、進口稅費與反傾銷稅
5. 完稅價格DPV
DPV=(80,000+2,200+500)×30.39=82,700×30.39=2,513,253 NTD。
6. 反傾銷稅
反傾銷稅=2,513,253×37.65%=946,239 NTD(取整數)。
7. 推廣貿易服務費
推廣貿易服務費=2,513,253×0.04%=1,005 NTD(取整數)。

【相關法規】
Incoterms 2020
中文: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2020

Anti-Dumping Duty
中文:反傾銷稅(對傾銷進口貨品加徵之特別關稅)

Trade Promotion Service Fee
中文:推廣貿易服務費(依完稅價格一定比率計收)

IATA Chargeable Weight Principle
中文:空運計費重量原則(實重與體積重擇大)

【大綱】
空運以實重與體積重擇大並比較級距總價;進口以DPV為基礎計算特別關稅與服務費,建立到岸成本模型才能穩定報價與毛利。